省水利廳第二督導組赴普洱市和西雙版納州督導中央水利建設投資計劃執(zhí)行情況
2016年3月3日至6日,省水利廳第二督導組赴普洱市和西雙版納州開展中央水利建設投資計劃執(zhí)行情況督導工作。督導組聽取了普洱市和西雙版納州2015至2016年度中央水利建設投資計劃執(zhí)行情況匯報,現場檢查了普洱市墨江縣、江城縣和西雙版納州景洪市部分在建項目,與項目建設單位進行了座談并提出督導意見。
督導組認為,部分縣市對加快中央水利建設投資計劃執(zhí)行進度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對省廳要求的時間節(jié)點把握不足,部分項目開工滯后、措施不力,導致項目實施進度不平衡,部分項目進度相對遲緩。督導組要求,普洱市和西雙版納州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加快投資計劃執(zhí)行進度的措施,將任務、責任層層落實到縣、到科室、到項目單位,嚴格按照省廳要求的時間節(jié)點,加快推進各項目建設進度;要在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的前提下,優(yōu)化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合理安排工期,嚴格控制工程投資、進度和質量,同時要加強安全度汛工作;要用活、用足融資貸款政策,要提早用、大膽用,積極落實配套資金,加強項目資金的使用管理,確保工程的順利實施,確保全面完成年度投資任務。(規(guī)劃計劃處)